多伦多一名兽医涉向诊所女职员作出涉及性虐的言论,又以短讯发送雄性狗只性器官的图片,将员工解雇后,以该员工制造不良工作环境需花费调查为由,告上法庭索取赔偿;女职员则反诉称被故意针对;追讨精神损失费。安省小额钱债法庭判女事主得直,兽医诊所需向女事主赔偿,兽医不服判决向安省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以证据确凿维持原判。 法庭文件显示,多伦多一间兽医诊所,以一名被解雇员工制造不良工作环境(Toxic Work Environment)为由索偿,安省小额钱债法庭法官判该名员工得直,可获3,5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外加开审前的利息。 女事主在2006年受聘为一间兽医诊所助理,其后升职为技师。女事主在2013年初被即时解雇。兽医诊所翌年采取法律行动,以女事主制造不良工作环境,并招致调查开支索偿;女事主作出反驳,并向兽医诊所追讨精神损失费。 小额钱债法庭法官经过5日聆讯后,驳回诊所的索偿,并裁定诊所一名兽医要为蓄意施加精神损失,向女事主赔偿3,500元兼付利息;女事主向另一名兽医的赔偿要求被拒绝。 兽医诊所和兽医的上诉理由,是原审法官没有证据指证女事主是被故意针对,便作出蓄意施加精神损失的结论。 法官指出,上诉复审如果涉及法律,应以正确性为标准;如果涉及事实,应以明显和推翻错误为原则;如果同时涉及法律和事实,应该有一个范围。 法官表示这宗案件主要靠评估双方的可信性,原审法官听取各方证人作供后,有理由相信女事主是被不当针对,造成精神受痛苦。法官指原来的判决无误,因此维持原判。 法官又表示,虽然女事主选择自己出庭,但呈交法庭的文件是由法律助理代为准备,兽医诊所必须在宣判60日内,向女事支付500元的法律费用。 女事主沮丧返工匿厕所 女事主在法庭披露,受兽医的性虐言论和狗只性器官的图片骚扰,胸围也被兽医戴在头上,因而每日上班的首半个小时躲在洗手间内,向另一名兽医作出投诉也不被受理。 女事主向法官作供时表示,兽医诊所在解雇她后15个月采取法律行动,是蓄意存心不良的先发制人手段,目的是要为兽医学会对诊所展开的调查中,打击当事人的可信性。 原审法官指出,女事主和兽医的证词有出入,但女事主的证据更可靠和可信。 女事主:曾被兽医评论胸部大小 女事主表示,2010年为一只狗做手术时,兽医的一只手留在狗只体内时,向女事主说:「我怀疑这是否将拳头塞入他人的感觉。(I wonder if this is what it feels like to fist someone.)」兽医予以否认。不过当时在场的另一名女兽医作供指证有塞拳头、不恰当的性言论和不专业行为。女兽医声称感到不安。 女事主表示,兽医曾向她发出的一个短讯附有雄狗性器官图片。兽医辩称是发予前台,附件是要放入动物的病历之内。女事主认为兽医是蓄意发送狗只性器官图片。事件令她感到沮丧、被侵犯和难过,向诊所另一名主诊医生投诉,但未被理会。 女事主表示,兽医曾将女事主的胸围戴在头上,并评论她胸部的大小,事件获一男一女两名证人指证。 原审法官相信女事主感到不安、焦虑和沮丧,并且因而难过和情绪化,不想上班,每日上班的头半个小时,躲在洗手间内。法官认为,兽医的行为是明目张胆和无法容忍,贬低、侮辱,以及有辱同事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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