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从遮遮掩掩到公然走上前台干预香港事务,“台独”与“港独”势力勾连合流也动作不断。他们与香港本土的反中乱港势力沆瀣一气,利用香港明显的法律漏洞和执行机制缺失,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面对香港这种在国家安全领域几乎“不设防”的状态,各界有识之士都认识到,必须秉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堵漏洞,补短板。
6 Y: M( P* T. e% J2 c* U6 g6 q涉港决定草案出来了,全称很长,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
从目前透露出来的内容看,正文不长。但篇幅是一回事,分量是另一回事。类似的,大家可以想想15年前的《反分裂国家法》。
在当前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这一举措的必要性不需多言。至于紧迫性,草案第7条明确了施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5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涉港决定草案的说明 一个概念
要深入了解决定草案的背景和前因后果,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23条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23条立法,它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
但自2003年23条立法受挫以来,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反对派刻意将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市民权利自由相对立,23条立法被长期“搁置”。由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和漏洞日益凸显。
典型事件就是非法“占中”以及2019年的修例风波。尤其是后者自去年6月发生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从事暴力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其性质已带有本土恐怖主义色彩。
另一方面,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从遮遮掩掩到公然走上前台干预香港事务,“台独”与“港独”势力勾连合流也动作不断。他们与香港本土的反中乱港势力沆瀣一气,利用香港明显的法律漏洞和执行机制缺失,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面对香港这种在国家安全领域几乎“不设防”的状态,各界有识之士都认识到,必须秉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堵漏洞,补短板。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决定出手了。
两步走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
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就该决定草案的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
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当仁不让唱主角。这是因为:第一,中央政府对所属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权力,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主权的代表。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不但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负责,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决定,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更好体现从宪法和基本法出发的法治思维。
当然,本次宣布的决定草案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后续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同有关方面及早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并加强专门机构、执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决定草案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第23条规定仍然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应当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及其实施都不得同本决定相抵触。
由此可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一揽子法律和政治工程,后续操作值得期待。
5月22日,林郑月娥发表声明,表示支持涉港决定草案(图源:香港特区政府官网) 五个原则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必须遵循和把握好5个基本原则: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依法治港,四是坚决反对外来干涉,五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5个原则其实是谈了5层关系,其中第3个原则包括,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牢固树立并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任何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这一条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反中乱港势力可以对号入座。
第4个原则提出,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及其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对于任何外国制定、实施干预香港事务的有关立法、行政或者其他措施,国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这一条同样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亮剑指向谁,大家都非常清楚。
理清5个原则,是为了做到5个有利于——有利于更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保护香港最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利于更好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有利于维护香港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总而言之,就是既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要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以涉港决定草案出炉为开始,后续一系列操作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同时,将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香江的上上下下,该当理解个中的苦心和深意。
独家视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国家安全有关说明自动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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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湖海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