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尔顿《新生活报》在线阅读

哈密尔顿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6|回复: 0

中国人坚信的食物相克,有多少是真的?

[复制链接]

8780

主题

213

回帖

0

精华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67538
威望
2434
金钱
24138
注册时间
2010-2-19
发表于 2018-9-2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北美华人新生活

地产经纪 刘碧兰

北美华人新生活

旅游资讯

心理热线

新客户广告位
更多广告请点击
中文黄页

                        
" {( ?+ ~3 L! j; F+ S+ Z% p& x
+ e; @' K! W% v: h
                        

: F% U0 _* E2 j+ F7 X, V# j  o
                                                                                                                        

信仰有多坚定,食物相克的世界就有多凶险。

讲科学的你,是否身边总少不了执迷于诸如「螃蟹与柿子不能同食」的亲朋,常令你痛心疾首?

● 常说的「食物相克」,指两种或多种食物一起服用后,因食物之间相互「拮抗」制约而导致中毒;或是在体内产生寒凉、温热等配伍效应,致病致死

同样痛心的或许还有科学工作者。早在1935年,民国生化学者对「食物相克」做了史上首次验证研究。

他们从184对「相克」食物中挑出14对较常见的组合,分别喂给鼠、犬、猴及人(实验者自己)食用。结果,人畜在24小时观察期内均毫发无伤。

● 民国报刊对史上首次「食物相克」实验的报道。实验牵头人,生化学家郑集先生极为长寿,享年110岁

2006年,兰州大学携手哈尔滨医科大学,又做了规模更大、更严格的实验:挑选上百名志愿者连吃17种热门相克食物组合3-7天,依旧是人畜平安。

然而遗憾的是,历经跨越世纪的科普后,「痛心疾首」仍将持续。

2011年央视的随机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受访民众仍对食物相克深信不疑。另据2008年在兰州大学的一项调查,即便是该校在校生,认为应避免食物相克的比例也占到73%。

● 国内某知名大学食堂内的「食物相克」告示牌,亮点是附有破解良策

能赚得一辈辈中国人深信不疑,或许是因为,在「食物相克」的世界里,生命过于脆弱,唯有心存敬畏才能保命。

据研究统计,从241部古代传世医学文献中共搜罗出食物相克(相反)组合388对,食用后能死人的竟占了一半,达193条之多,且不少死状惨烈。

这些可怕的记载,背后到底有何依据?

01

风从虎,云从龙,雀肉配酒生淫虫

在祖国医学理论中,并没有「食物相克」的提法,但存在极为相似的概念:食物相反。该词最早出现于元代,概念的雏形诞生更早,汉代医书中已频繁论及某些食物不可同食。

由于古今膳食结构的差异和外来物种传入,当代「食物相克」在食材种类上较古代显著丰富,理论上也杂糅了不少现代营养学概念,但其根基始终不脱中医配伍、食疗范畴。

古籍中大量提及的相克食材,如花生与黄瓜、蜂蜜与葱等,绝大部分也都传承至今。

● 1935年「食物相克」实验中用到的一组食物相克组合:花生、黄瓜

文章开头螃蟹、柿子的例子,不但在当代食物相克界拥有极高的知名度,也是古籍「食物相反」记录的大热门。

有学者统计,这两个对头在241部主要古医书中被提及了112次,现存最早的出处可追溯到唐宋,可谓源远流长。

若不幸蟹柿同食,文献记载的后果十足骇人,计有猝死、吐血、腹痛、泄泻、出血、呕吐、眩晕等22种严重不良反应。

● 《金匮要略》中的「食物相克」,不良反应均记载明确,不以「尚不明确」糊弄。中医提倡药食同源,食物搭配与药物配伍的道理相通,有所谓七情,其中之一即「相反」,指不同药物(食物)之间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的伍配关系

至于柿蟹合谋杀人背后的原理,用中医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理论即可完美解释:

天有四时,人有五脏,食有五味、寒凉;螃蟹和柿子都属火,火火相克,两者又都性寒,异于常理,所以克起来更加肆无忌惮,动辄能杀人。

● 东汉医书《金匮要略》对部分食物相克成因的分析注解,图表来源《食物相反的古文献研究》

类似的解释套路不胜枚举,以下再举三例:

雀肉、李子不可同食,是因为雀肉五行属阳,李子属阴,阴阳相反;

羊肝、椒不可同食,是因为椒味属金,羊肝属木,金克木;

羊肉和羊肝等食物搭配什么都容易「伤心」,因为「羊」和「心」都五行属火。

除了这种四平八稳但略显死板的阴阳五行体系,古籍中另有一种更为常见的理论体系来阐释食物何以相爱相杀,主要援引中医「取象比类」、「物类相感」的思想,画风虽不甚严谨,但想象力横溢。

当这种「取象比类」「物类相感」理论遭遇传宗接代等人生重大问题时,想象力还能翻番。

「妊娠」作为中医重点关照领域,历来禁忌颇多。古代医学认为,妇女怀孕期间接触外界事物需格外小心,一旦稍有不慎就会受到坏东西「相感」,导致胎儿形体、禀质发生某种变化,追悔莫及。

比如,绝不能让孕妇见到猴子,否则胎儿以后难免性情顽劣;不可以让孕妇食兔肉,否则胎儿大概率兔唇;也不可以食用生姜,否则胎儿容易多指畸形;不能接触泥巴,会导致小儿七窍封闭等,不一而足。

不过,鉴于中外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中国人对食物相克机制的理论阐释,从来也不会止步于本土智慧。

02

吃蒜一斤,少活百天

古籍记载的相克食材中,肉类和水产是出场频次最高的食品种类。二者通常都是节庆和宴会中的主角,古人不常食肉,保鲜技术也有限,一旦暴饮暴食难免罹患各种疾病,很难不被误解为肉类食材容易「相克」。

相较而言,蔬菜被认为性味平和,且属于劳动人民日常食用之物,也就较少相克的例子。但蔬菜中也有一群显著的异类:「五辛」,包括大蒜、韭菜、葱、香菜等13种含有刺激性气味的蔬菜。

据统计,在47对被最普遍记载的食物相克组合中,「五辛」类食物有九对,超过了五分之一。

● 被古籍高频记载的「五辛」相关食物相克配对,图表来源《食物相反的古文献研究》

这并不是因为中国古人对葱蒜有什么特别的嫌弃,这类食物禁忌传统其实源于印度。

据《佛国记》记载,古印度「举国人民悉不杀生,不饮酒不食葱蒜」。玄奘《大唐西域记》也说印度「葱蒜虽少,啖食亦希」,只有较低种姓的人才吃葱蒜,不与高种姓人士接近。

这或许与婆罗门对洁净的过度追求有关:葱蒜秽臭,容易产生污秽的联想,而喜食葱蒜的贱民本来也不可接近。

佛教继承了这一传统,《楞严经》即认为:五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恶,十方天仙,嫌其臭秽」。经常食用会导致人情志波动,公德丧失,永堕无间地狱,「是故求菩提者,当断世间五种辛菜也。」

佛教传入中土后,五辛禁忌很快被本土的道教所吸收。

古代长期医、道不分家,大量中医典籍出自道士之手。唐宋以后虽然医道分途,但中医在食疗、养生方面始终与道教养生术保持着千丝袜缕的联系,也就很自然继承了对「五辛」的嫌弃,逐渐演化出各种与之相关的食物相克。

一种外来思想,自此完成了它的本土化转型。

● 在相克食材中,比起肉、菜、谷,果类数量明显偏少。这也与道教对各种水果、干果的推崇有关。除了一个反例:李子。这并不难理解,果子生长于户外,餐风饮露,得天地钟灵,日啖百果自然有利于成仙,但对太上老君李耳,还是应有起码的敬畏,李子就不要吃了

得益于中华文化这种兼收并蓄、包容性极强的特点,近代以来,随着西方科学技术的传入,不少古老的东方智慧挟洋自重,焕发了第二春,「食物相克」也不例外。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某一阶段,百万赤脚医生扎根农村,将现代医学技术和传统中医智慧熔于一炉的创举,给后来的食物相克学家以极大启发。只是受限于物质的困窘,当时已没有多少食物种类供其推演,理论发展才一时陷入停滞。

● 从某省出版的《赤脚医生手册》目录页中,不难发现该书内容包罗万象,有中医阴阳五行理论,有实用注射方法,还有原子弹和生化武器防护窍门

改革开放后,随着食品的再次丰富,相爱相杀的客观条件重新具备,各种中医理论杂糅现代营养学理论的食物相克解释体系开始大量涌现。

如鸡肉、兔肉不可同食,容易腹泻的记载,可见于《饮膳正要》等多部古籍。

当代食物相克学家在对其做注解时,往往先用中医寒凉理论定基调:「鸡肉性味甘温,温热之性,兔肉甘寒,凉性,冷热杂进,腹泻无疑」。

接着,便辅以现代营养学加持:「兔肉与鸡肉各含激素和酶类,进入人体后反应复杂···从而刺激肠胃道,导致腹泻」。中西连璧,似乎上了双保险。

至于古老的蟹柿斗,也有了新解:螃蟹富含蛋白质,与柿子的鞣酸结合沉淀,凝固为难消化物质,因鞣酸具有收敛作用,能抑制消化液分泌,致使难消化物质滞留在肠道内发酵,使食者出现呕吐、腹胀、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可惜,食物相克学家们百密一疏:天下富含蛋白食物多矣,何止是蟹?实验证明,即便大量同食,离中毒仍有很大距离。

03

「辩证地看」

本着凡事不偏激、不偏不倚的态度,实在要从「食物相克」中发现「靠谱」,找几处可取之处也不难。

例如,古籍中与河豚有关的食物相克记载有57条之多,且多能致死,这当然无论如何也错不了。野生河豚的血液、肌肉、内脏携带剧毒,在处理水平有限的古代,怎么吃都是作死行为,搭配什么也就不重要了。

《金匮要略》还记载:韭菜与白酒不可同食,否则容易「神昏目暗」。这一条虽然并没有什么科学实锤,但按照「取象比类」、「以形补形」的传统智慧,不难解释为:韭菜吃多了,难免一身韭气,酒韭谐音,效力加倍,当下不宜轻易尝试。

/ n8 e. x8 Y  ?1 G7 ^' N8 K0 M
& f% N% m2 b5 @+ R; M3 h! s, E
: F& T! O3 Q+ K4 Y$ 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哈密尔顿华人网

GMT-5, 2024-11-21 17: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